关于做好2012-2013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 [2012-09-19]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2012-2013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管理工作,请各系认真按照《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做好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系要认真学习《东莞职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
2、困难学生名额没有严格限制,各系应本着对困难学生负责的态度,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主要包括《东莞职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表1)、《东莞职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表2)和《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表》(附表3)等。
3、各系要严格按照《东莞职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公平、公开、公正做好认定工作,并将认定结果如实填写在《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表》(附表3)。
4、成立系级学生资助工作组、各班级学生资助工作民主评议小组,填写《系级学生资助工作组信息表》(附表4)、《班级学生资助工作民主评议小组信息表》(附表5)
5、2010、2011级贫困生在原有基础上进行增减,请需要调动等级的学生填写《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贫困生等级调动申请表》(附表6)
(1)2010级、2011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增减材料于10月8日前上交学生处资助与服务科。上交材料有:
①《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贫困生等级调动申请表》(附表6)
②《东莞职业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表1)
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表》(附表3)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到学生处,电子版请发到邮箱:aki7758@qq.com。
(2)2012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材料于10月15日前上交学生处资助与服务科。上交材料有:
①《高校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随新生录取通知书寄出)
②《东莞职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表2)
③《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汇总表》(附表3)纸质版和电子版上报到学生处,电子版请发到邮箱:aki7758@qq.com。
李欣妤 13424827890/6890(短)/23306015(办)
上一条:我院辅导员参加2012省高校国开行助贷业务培训
下一条:我院学生处组织开展学生感恩教育与三爱一奉献社会实践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