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2020届毕业生已临近离校,根据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规定,为规范助学贷款办理流程,关于做好2020届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相关工作,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毕业生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请借款毕业于6月15日前完成毕业确认工作,名单详见借款毕业生列表(附件1),流程如下:
1.请2020届毕业借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址:www.csls.cdb.com.cn);
2.办理了高校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请分别登录“高校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在线系统”,在“个人信息变更”功能模块下如实填写最新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
3.在“毕业确认申请”功能中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4.提交申请后请前来A204签署《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并按手印。
二、因助学贷款毕业生继续攻读学位,需完成助学贷款展期申请
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如符合相关条件继续攻读学位的,可于毕业前30日内向贷款高校提出申请办理展期申请。审核通过后,财政部门将继续按原所在学校的财政隶属关系为该名同学在校期间提供贴息;未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的,不能继续享受财政贴息,需要按照原还款计划执行。
借款学生需持本人身份证件、录取通知书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和《国家开发银行高校贷款展期申请表》(附件2,需附录取高校有关证明和印章)向我校资助中心提出申请。
三、还款流程
请各院系把《还款指南》(附件3)传送给每位借款毕业学生,确保学生知晓还款流程,并提醒他们需按时、足额还款。
联系人:李晓慧;电话:23306015。
附件:1. 借款毕业学生列表
2. 国家开发银行高校助学贷款展期申请表
3. 还款指南
学生处
2020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