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学院助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困难学生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将2018-2019学年学院助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以致影响其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均可申请。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举止文明,品德优良,未受院、系通报批评或处分;
2、家庭经济困难,难以维持个人学习﹑生活(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特困学生可优先考虑);
3、学习刻苦努力;
4、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应有不少于10小时的公益服务时间,公益时数不足的学生可先申请助学金,不足的公益服务时数可于本学期内补齐并填写《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公益活动申报表》(附件2);生活俭朴,不铺张浪费;不吸烟﹑不喝酒﹑无不良嗜好。
三、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资助金额为1000元。
四、工作程序
(一)统筹安排资助名额。各院系应以学校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附件3)为依据,按各院系学生总人数2%-3%的助学金名额(附件4),结合学生已获奖助学金的实际情况,统筹做好资助工作,做到应助尽助。助学金应优先考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缓交学费和临时困难补助且目前仍未获得任何资助的学生。
(二)学生申请。填写打印《2018-2019学年学院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及《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公益活动申报表》(附件2),向班主任提交申请。
(三)班级评议。班主任应组织各班助学金评审小组对申请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评议,在综合考虑学生具体情况并经评议无异议后,班主任在学生申请表签署意见后提交本院系。
(四)各院系审议及公示。根据各班报上来的名单,各院系评定小组严格对照学院助学金评选条件进行审议,通过后由辅导员、院系负责人或专职副书记在学生申请表签名盖章,初评结果在本院系范围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各院系须将本院系拟推荐人选的信息进行汇总,填写《2018-2019学年学院助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5);在5月24日前以院系为单位,将附件1纸质版、附件2纸质版、附件5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报送学生处,联系人:林再辉,联系电话:23306328。
附件:1.2018-2019学年学院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2.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公益活动申报表
5. 2018-2019
学年学院助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
学生处
二〇一九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