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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学院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学院助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困难学生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将2018-2019学年学院助学金评选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以致影响其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均可申请。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举止文明,品德优良,未受院、系通报批评或处分;

2、家庭经济困难,难以维持个人学习生活(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特困学生可优先考虑);

3、学习刻苦努力;

4、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申请助学金的学生应有不少于10小时的公益服务时间,公益时数不足的学生可先申请助学金,不足的公益服务时数可于本学期内补齐并填写《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公益活动申报表》(附件2);生活俭朴,不铺张浪费;不吸烟不喝酒无不良嗜好。

三、资助标准

每生每年资助金额为1000元。

四、工作程序

(一)统筹安排资助名额。各院系应以学校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附件3)为依据,按各院系学生总人数2%-3%的助学金名额(附件4),结合学生已获奖助学金的实际情况,统筹做好资助工作,做到应助尽助。助学金应优先考虑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缓交学费和临时困难补助且目前仍未获得任何资助的学生。

(二)学生申请。填写打印《2018-2019学年学院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1)及《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公益活动申报表》(附件2),向班主任提交申请。

(三)班级评议。班主任应组织各班助学金评审小组对申请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评议,在综合考虑学生具体情况并经评议无异议后,班主任在学生申请表签署意见后提交本院系。

(四)各院系审议及公示。根据各班报上来的名单,各院系评定小组严格对照学院助学金评选条件进行审议,通过后由辅导员、院系负责人或专职副书记在学生申请表签名盖章,初评结果在本院系范围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向学校提交相关材料。各院系须将本院系拟推荐人选的信息进行汇总,填写《2018-2019学年学院助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附件5);在524日前以院系为单位,将附件1纸质版、附件2纸质版、附件5电子版和盖章纸质版报送学生处,联系人:林再辉,联系电话:23306328                      

附件:1.2018-2019学年学院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2.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公益活动申报表

        5. 2018-2019 学年学院助学金初审名单汇总表

学生处

一九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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