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高校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的通知》(教资助厅函[2013]1号)、《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资助政策与资助成效宣传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为加强国家助学贷款的风险防范,进一步增强贷款毕业生的诚信还贷意识,有效避免贷款毕业生因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而造成不良贷款记录,结合学院实际,现对开展2016届贷款毕业生诚信教育活动作如下安排:
一、活动时间:2016年5月10日—6月10日
二、活动对象:2016届贷款毕业生(详细名单见附件)
三、活动安排:
1、各系自主开展以“守护诚信,精彩人生”为主题的诚信教育活动,使贷款毕业生明确诚信还贷的必要性及违约对其本人和系造成的严重后果。结合毕业教育,组织2016届贷款毕业生参加还款确认会议,确定还款计划,教育学生按时还本付息,提醒他们避免“一处失信,处处受制”。
2、做好贷款毕业生国开行系统信息更新及网上毕业确认工作。省教育厅和国开行要求所有贷款毕业生必须于6月20日前,在国开行系统上完成网上“毕业确认申请”;各系贷款联系人要及时进行确认和审核,审核的操作如下:
登录系统后在“我的工作”界面上会出现待处理的工作,点击“审核”可以进入审核页面,选择条目——变更确认——毕业确认审核。具体要办理的学生名单可以在国开行系统“贷后管理”——“毕业确认”——“毕业确认状态”选择“未申请毕业确认”进行查询。
3、认真做好2016届毕业生贷款信息采集工作。根据教育部工作要求,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后,各系进一步组织核对、确认贷款学生的家庭详细住址、联系方式、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信息是否准确、齐全。电子表格由学生处过邮件发送至各系贷款联系人常用邮箱,请各系于6月15日前核对及补充完毕后发回邮箱(671011780@qq.com)。
4、各系应加强与学生的联系,在每年扣利息日(12月20日)和扣本金日(10月20日)前20天,及时通知贷款毕业生存入足额的利息或本金。
5、由于在毕业前还清贷款,贷款毕业生本人不用支付任何利息,请各系提醒有条件的学生办理提前还款。
6、对于因学籍异动导致2016年无法正常毕业的贷款学生,各系应安排专人组织学生谈话,讲清贷款政策,使其明确还款责任,并组织其参加还款确认,按照还款计划按时还款。
四、活动要求
1、扎实开展诚信教育活动是学生思想政治的重要内容,也是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根本要求,希望各系高度重视、专人负责、深入宣传,力求每一位贷款毕业生都受教育,力求取得实效。
2、对没有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将不能办理离校手续。
3、各系要做好本次诚信教育活动的计划和总结工作,6月15日前将本次活动的图片及总结材料等报学生处。
学生处
二〇一六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