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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院2010-2011学年“狮子会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我院2010-2011学年

“狮子会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系:

我院2010-2011学年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狮子会助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开始,根据《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狮子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将评选条件、评选要求、各系名额分配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狮子会助学金”对象为我校2009级、2010级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反校纪校规记录,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原则上德育测评成绩须在70分以上);

4、积极上进,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原则上要求上一学年度各科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无不合格科目;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情况可作为参考条件之一。);

5、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位于本专业前36%;

6、家庭经济困难(必须经过学院组织的贫困生认定且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困生优先考虑),生活俭朴;

7、积极参加院系举办的各项活动,表现良好。

三、资助标准:

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四、评审办法:

1、各系按照分配的名额进行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同一学年内,已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并获得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狮子会助学金”。

3、申请助学金的学生需填写《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狮子会助学金”申请表》,向所在系申请,系学生资助工作组按规定对申请人进行评选,并将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评选结果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领导审批同意后,最终确定获助学生名单并报送“东莞狮子会”。

五、名额分配:

“狮子会助学金”名额为50名,各系评选、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系 别

推荐人数

机电工程系

9

电子工程系

7

计算机工程系

6

系 别

推荐人数

财经系

12

管理科学系

7

物流工程系

7

艺术设计系

1

印刷工程系

1

六、材料报送要求:

1、各系须将公示后拟推荐人选初审名单表(纸质版、电子版)及《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狮子会助学金”申请表》(院系填写好审核意见并盖章)在11月30日前报学生处。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老师 陈老师

联系电话:0769-23306328 23306015

办公室:行政楼1A203、202室

报送邮箱:aki7758@qq.com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处

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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