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院2010-2011学年“狮子会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 [2012-03-21] 点击数:
我院2010-2011学年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狮子会助学金”评选工作已经开始,根据《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狮子会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将评选条件、评选要求、各系名额分配等事项通知如下:
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狮子会助学金”对象为我校2009级、2010级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任何违反校纪校规记录,未受任何纪律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良好(原则上德育测评成绩须在70分以上);
4、积极上进,学习勤奋,成绩优良(原则上要求上一学年度各科平均成绩不低于70分,无不合格科目;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情况可作为参考条件之一。);
6、家庭经济困难(必须经过学院组织的贫困生认定且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困生优先考虑),生活俭朴;
1、各系按照分配的名额进行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同一学年内,已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申请并获得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狮子会助学金”。
3、申请助学金的学生需填写《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狮子会助学金”申请表》,向所在系申请,系学生资助工作组按规定对申请人进行评选,并将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的评选结果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经领导审批同意后,最终确定获助学生名单并报送“东莞狮子会”。
“狮子会助学金”名额为50名,各系评选、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1、各系须将公示后拟推荐人选初审名单表(纸质版、电子版)及《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狮子会助学金”申请表》(院系填写好审核意见并盖章)在11月30日前报学生处。
联系电话:0769-23306328 23306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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