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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助梦扬帆”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8年“助梦扬帆”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工作的通知

各系: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将“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和“推进教育公平”融入学生资助工作的全过程,构建资助育人质量提升体系,强化资助育人效果,体现共享发展理念,省教育厅决定在我省普通高校中开展2018年“助梦扬帆——广东省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项目”,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开展的意义

按照教育部的整体工作部署,全面推进资助育人,推动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转变是学生资助工作发展的重点。资助我省部分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海外研学,让这部分学生获得平等、多样、优质的学习教育机会,增强爱国主义和中国梦教育,拓展他们的眼界、丰富学习阅历、提升综合素质,让他们成为具有国际视野、家国情怀的栋梁之才,这也是国家共享发展理念在学生资助工作中一种的新体现方式。项目的实施将会在我省广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树立榜样,鼓励和激发他们全面发展的动力,这是我省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一种新形式,也是促进教育公平和推动我省学生资助工作由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转变的积极探索。

二、申请对象及评选

(一)申请对象基本条件

申请“助梦扬帆”项目的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身体素质良好;

3.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

4.学习成绩优秀,英语水平良好,获得过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5.生活简朴,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在校期间未有过出国经历。

(二)评选上报

各系推荐一名学生上报学生处,要根据上述申请条件制定具体评选办法,在全系范围内组织评选,并在系部对评选情况和结果进行公示(公示不能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各系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上报学生处汇总,再经学院评选推荐出一名学生,在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厅。

三、组织形式及经费构成

(一)组织形式及时间

获得参加资格的学生,省教育厅将安排赴职业教育发达的国家进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和文化等方面的交流学习。海外研学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暑假期间(7-8月),时间约为10-15天,项目由省教育厅按有关规定委托相关国际交流服务机构具体组织和实施。

(二)经费构成

参加海外研学项目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际往返交通费和在境外的交流活动、食宿、交通、保险医疗等费用由省教育厅和学生所在高校资助。省教育厅为参加研学项目的每名学生资助经费1万元,学生所需其余费用(含海外研学团费、办理签证费用、参加行前培训所发生的交通和食宿等费用)由学院负责资助补足。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系要从落实教育公平和实现共享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研学项目的重要意义,要进一步转变观念、创新方式,把资助和育人有机融合起来,积极全面推进资助育人,推动我院由保障型资助向发展型资助转变。各系要落实责任,安排专人负责本系评选工作;获得参加资格的学生由本系积极协助其办理相关手续,积极帮助本系的家庭经济困难优秀大学生参加海外研学项目。

(二)按时报送材料

因出国研学项目涉及到学生资料准备、签证、培训等相关事项,各系请务必于420日前将广东省2018年“助梦扬帆”海外研学项目评选推荐学生名单(详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学生处,同时发送附件电子表格至指定电子邮箱。

联系人:林再辉;电话:0769-23306328;地址:东莞职业技术学院行政楼1A201;电子邮箱:linzh1986@foxmail.com

附件:广东省2018年“助梦扬帆”海外研学项目评选推荐学生名单

                             

学生处

                                                             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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