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11-2012学年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困难补助评定的通知

为帮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鼓励他们努力学习,奋发向上。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关于高等学校助学经费的有关要求,结合《东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困难补助管理暂行办法》,特开展此次评定工作。

一、补助范围

凡我院2010级、2011全日制普通高职在校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以致影响其正常学习和生活的,均可申请。

二、补助条件

1.热爱祖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举止文明,品德优良,未受院、系通报批评或处分;

2.家庭经济困难(必须经过我院组织的贫困生认定并被认定为困难学生),难以维持个人学习﹑生活(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特困学生可优先考虑)

3.学习刻苦努力,所学课程无不及格现象(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通过情况可做为参考条件之一);

4.生活俭朴,不铺张浪费;不吸烟﹑不喝酒﹑无不良嗜好。

三、补助标准

每生每年补助金额为1000元。

四﹑补助办法及流程

1、各系按照经济贫困生补助评定条件及所分配的名额进行评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申请经济困难补助的学生需填写《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申请表》(在学生处资助网上直接下载打印),并向系申请,报送学生处,经领导审批同意后,学校将对经济困难学生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确认名单报送学生处进行存档。

五、名额分配

我院2010-2011学年的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名额为 199名,各系评选、推荐名额分配如下:

系 别

推荐人数

机电工程系

35

电子工程系

24

计算机工程系

27

财经系

35

管理科学系

34

物流工程系

20

艺术设计系

16

印刷工程系

7

体育系

1

六、材料报送

1、各系须将本系经济困难学生拟推荐人选初审名单表(纸质版、电子版)及《东莞职业技术学院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申请表》(院系填写好审核意见并盖章)在5月28日前报学生处。

2、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学 生 处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上一条:我院学生处组织开展学生感恩教育与三爱一奉献社会实践活动 下一条:我院参加2012年广东省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培训会议

【字体: 】【收藏】 【打印】【关闭